政治业务条件:
申请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人员应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年度政治业务综合考核合格。申请人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学术水平高,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必须设及其相关研究领域。
申请程序:
申请人员首先应到外事处领取填写申请表,并征得所在单位及学校科技处同意后方可申请,申请时需要附该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的复印件和翻译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并报送外事处、学校审批。
经费来源: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设立专项经费予以资助。经同意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经费的四分之一将从学校专项经费中支付,另外四分之一的费用将从该教师的科研项目经费中支出,其余四分之二的经费将由该教师所在单位和教师本人支付。参加学术会议的教师在境外活动期间不享受任何出差补助费,在境内享受正常出差补助。未列入计划的任何出访任务,需报送外事处备案审批,并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执行出访任务.如同意出访,其经费学校将负担国外费用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余费用将由出访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负担三分之一.国内手续费及差旅费也将由出访人员所在单位负担.
相关注意事项:
根据外交部授权,我省有因公出国任务审批权的部门为:省政府办公厅、省外办、省商务厅和省科技厅。出国人员或团组须根据出访业务性质报相应的有任务审批权部门审批;因公赴港、澳报省外办审批。
正、副厅级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由各厅级单位(各市和杨凌示范区除外)先征得其省级主管领导同意后,送省外办审核,报省政府审批。
根据外交部(办外管函[2004]384号)文件规定,出国任务批件的有效期为3个月,从出国任务批件中的出国日期起算。因工作需要推迟出访,超过3个月需重新办理出国任务批件。
赴港、澳任务批件的有效期参照以上的规定执行。
申报所须材料下载
陕西省出国及赴港澳人员登记表
陕西省教育系统赴台人员申报表
陕西省教育系统临时出国及赴港澳人员申报表